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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资委精简26项国资监管事项 国企分三类监管

发布时间:2018-08-14 09:54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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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方案》共精简26项国资监管事项,其中取消了10项,下放7项,授权9项。拟将省属企业由目前的准公共性、竞争性两大类,进一步细分为公益基础类、市场竞争类、金控投资运营类三大类,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分类推进、协同发力。公益基础类企业打造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主力军,市场竞争类企业按照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资本化原则打造竞争力强的行业引领者,金控投资运营类企业成为影响力较强的资本投资、运营和产融结合的服务平台。

在精简国资监管方面,《方案》取消的10项监管事项包括4项投资项目管理事项、2项薪酬管理事项、3项财务管理事项、1项产权管理审批事项。例如运用金融工具支持主业发展且时点余额达到企业上年度期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或以上的投资项目审核被取消,与非国有资本合作但非绝对控股也非实际控制人、且投资额3000万或以上的投资项目审核被取消,1亿美元(或等额外币)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审核被取消。(摘自—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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