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
发布时间:2018-08-08 16:21阅读次数:
次
分享到: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本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区域性股权市场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安徽省政府金融办与安徽证监局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合作及信息共享机制,就监管协同、信息共享、人员培训等方面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日常信息交换机制,共享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相关数据,提高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摘自—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