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有志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6 15:39阅读次数:
次
分享到:
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提名陈有志同志为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解聘其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提名邓复生同志为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
提名项平同志为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
提名马健同志为海南金海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解聘其海南金海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职务;
解聘林晔慧同志海南金海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
提名刘辉同志为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解聘汪长志同志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特此通知。
2016年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