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监局规范车辆零售租赁业务
发布时间:2025-03-18 14:40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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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为规范天津辖内金融租赁公司车辆零售租赁业务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天津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租赁公司车辆零售租赁业务的通知》。《通知》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车辆零售租赁业务中普遍存在的租赁物管理有效性不强、对合作机构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风险和问题,从源头治理的角度提出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从促进公平交易、稳定市场秩序出发,研究探索更加符合零售租赁实际的业务标准,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优化业务流程和操作标准。《通知》提出的监管要求主要为:加强信息收集核实、客户准入、权属确认、租赁物价值认定等各环节操作的规范性,保障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严格规范催收行为,建立租赁业务全流程可回溯机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加强对合作机构行为管理,鼓励推出专属零售租赁产品,提供精细化、有温度的融资租赁服务等。(摘自——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