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
发布时间:2024-12-20 15:40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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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江苏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本次试点主要优化内容包括:其一是将试点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局,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依需要在分局申请,将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其二是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跨国公司可通过资金池实现外汇盈余的出口成员企业与外汇短缺的进口成员企业之间错币种余缺调剂,帮助企业节约财务成本。其三是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成员企业新增或退出、名称变更等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可就近选择合作银行办理;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在合作银行办理外债和境外放款项下涉外收付款。其四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