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4-12-13 21:26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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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现场会暨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启动会,部署开展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前两批35个试点地区发布制度性成果143项,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温州市出台全国首部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性法规《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在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启动了第三批创新试点申报工作,于12月确定上海市闵行区等11个地区作为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并同意将第一批试点地区中的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试点范围变更为合肥全市。第三批试点的启动,进一步扩展了创新试点工作的省域覆盖面,实现了东、中、西部地区的全面覆盖,将持续深化以点带面的影响力,更好发挥创新试点工作对我国整体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提升的辐射带动效应。(摘自——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