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迈出关键一步:省级新税务机关统一挂牌
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新税务机构统一名称为“国家税务总局XX省(区、市)税务局”,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
新税务机构挂牌即意味着税收执法主体发生改变。挂牌即日起,新税务机构要采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纳税人自此可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现主税附加税一次办理,相同的资料只需提交一套等。按照改革总体安排,在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
省级统一挂牌
挂牌后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税务机构要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二是新税务机构涉及的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要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从各地区新税务机关释放消息来看,各地区新税务局在挂牌同时,也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包括北京、安徽、山东等地区,均由原省级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出任新的联合党委书记、副局长,原省级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出任新的联合党委副书记、局长。
今后,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过渡期要统一执法标准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
在挂牌到“三定”方案确定的过渡期内,具体的征管问题也有明确规定。比如,对于风险统筹方面,明确要按照税务总局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减少税务检查的工作要求,统筹开展进户执法,避免对同一纳税人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在执法标准上,明确对于原国税、地税机关税收政策执行口径、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同一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定额核定依据不一致的,新税务机构应按照依法合规、有利于纳税人和有利于优化服务强化管理的原则统一明确执行标准,统一执法尺度。(摘自—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