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财经动态
财经动态Financial Dynamics

四部委整治民间借贷乱象 推动借贷阳光化

发布时间:2018-05-08 14:55阅读次数:
分享到:
0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54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主要内容为“四严打一严禁一改进”,具体为: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严厉打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

另外,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同时改进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有权部门批设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贷款或融资性质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有效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违反上述禁止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中还给出了依法调查处理的方式。

民间借贷,一直是金融界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长期以来,由于监管难度大、借贷利率不透明等问题,大量资金游走于灰色地带,对正常金融秩序造成干扰,给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埋下隐患。近几年,互联网金融也为传统民间借贷提供了“新外衣”,使民间借贷的性质更趋复杂,乱象频出。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非放贷持牌机构下发生的借贷行为都可视之为民间借贷的范畴,既包括传统的线下民间借贷行为,也包括P2P平台撮合的借贷行为和部分现金贷平台以助贷模式变相发放贷款的行为。目前,针对P2P和现金贷的监管框架已经明确,线上部分的民间借贷现象初步可控,而线下的民间借贷行为隐蔽性强,一直是政策关注的重点。

他认为,此次出台专门的《通知》,意在明确民间借贷的边界,防止部分机构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去做放贷机构的业务,变相突破放贷业务的牌照管理,从而将不受牌照管理的民间借贷尽可能局限在小范围内,与这一轮金融强监管下强调金融业务持牌经营的大原则是一致的。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民间借贷依然有其存在的必要。行业资深人士表示,中国家庭在正规金融市场“有限参与”,与之对应,民间金融市场却“过度参与”,这说明传统金融在覆盖金融需求方面还存在不足甚至是空白,普惠金融的发展依旧任重道远。(摘自-东方财富网)

24小时服务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