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以来近10家地方国资上市公司开启混改
第三批混改试点捷报频传,极大地激发了地方国企混改的热情。据不完全统计,仅3月以来,已有近10家地方国资上市公司在控股股东层面开启混改,其中相当一部分公司均提示混改有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另有十余家公司停牌筹划重大事项,为后续改革动作蓄力。在分析人士看来,第三批混改试点范围从中央扩展至地方,试点企业数量向地方倾斜,均体现了高层推进混改“落地见效”的决心。在此背景下,地方国资协调资源,促进各类要素向优势龙头集聚;而外部资本在参与市值相对较小的地方国资上市公司混改时,也更加有的放矢。
梳理包括百利电气在内的相关公告,在控股股东层面“做文章”无疑是主要亮点,且不少方案已经进入实操阶段,“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的表述屡屡出现。大比例让渡股权已经成了此轮混改的“标配”。
地方国企混改正呈遍地开花之势。2017年,包括广东、安徽、山西、河南、山东等多个省份,或出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混改的指导性文件,或召开相关会议,云南白药等一批混改标杆逐渐出现。今年,地方国企混改更是提升高度,不少省份明确表态“引入战略投资者”。3月底,山东省国资委发布《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支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意见》,除国家和省明确规定国有控股的企业外,省属国企引入战略投资者不设国有持股比例限制,宜控则控,宜参则参。战略投资者可通过新设企业、增资扩股、受让股权、债转股等多种方式参与省属国企改革。
此前,天津国资委方面表示,2018年,天津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在集团层面取得突破,确保完成7家市管企业混改,6家报批,同时再启动10家左右市管企业混改;在全面推进市管企业混改的基础上,以上市挂牌、资本运营为抓手,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混改的更高形式,加快市管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源上市,盘活上市公司资源。(摘自—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