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下调拨备覆盖率红线
发布时间:2018-03-09 11:28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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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近期下发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各级监管部门在上述调整区间范围内,按照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明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拨备覆盖率是商业银行的重要指标,是指各类贷款损失准备占不良贷款的比例,这一指标体现了银行对风险的吸收能力,也是以往银行利润的重要调节器。
具体来看,调整方式是,各级监管部门在上述调整区间范围内,按照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明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同质同类”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原则上应制定相应类别机构的差异化实施细则并及时印发实施。“一行一策”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和银监局按上述通知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单家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各类机构实施细则及对单家银行的监管要求不能低于上述通知要求。
据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国内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181.42%,较上年末上升5.0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3.16%,较上年末上升0.09个百分点。
联讯证券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研究员李奇霖指出,贷款损失拨备在银行的报表中属于成本项目,如果银行能够达到降低拨备覆盖率与贷款拨备率的要求,则可将原本属于成本项目的贷款损失准备从成本项转为利润科目,有利于提升银行的业绩表现。李奇霖表示,据测算,如果只看资本充足率,各家上市银行基本都满足要求,可转回拨备规模大约在5500亿元左右。(摘自《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