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公司债法律服务机构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15:21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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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公司债注册发行法律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
本次报价最高限价1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安徽的,需在安徽设有分支机构;
(二)需具有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并按规定完成2023年度备案;
(三)近两年未受到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比选方式
采购方成立比选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六、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周四)中午12点前。
(比选文件获取请联系陈经理,电话:0551-63753810、13865937783)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