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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Notice Announcement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总协调人遴选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0 17:22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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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总协调人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BTFWZ02935

(三)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1216

(五)开标(采购)日期:20230106

(六)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总协调人遴选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1)投标费率:4.95

2)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2.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一批

(八)招标(采购)人

1.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88

3.联系人: 集团计划财务部

4.联系方式:0551-63753810

(九)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3.项目负责人:李晓霁联系电话:0551-66223918

4.公示期:20230106日至20230109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37538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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