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总协调人遴选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总协调人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BTFWZ02935
(三)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五)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1月06日
(六)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总协调人遴选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1)投标费率:4.95‰
(2)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2.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一批
(八)招标(采购)人
1.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88号
3.联系人: 集团计划财务部
4.联系方式:0551-63753810
(九)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3.项目负责人:李晓霁联系电话:0551-66223918
4.公示期: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0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37538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