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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Notice Announcement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债、企业债主承销商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8 17:4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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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债、企业债主承销商(招标编号:GN2021-06-1770项目,于2021061809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综合承销费率):0.15%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综合承销费率):0.3%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综合承销费率):0.3%

公示期:自20210618日至20210621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618

附件: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债、企业债主承销商

项目编号: GN2021-06-1770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综合承销费率

初审 通过/不通过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0.15%

通过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3%

通过

3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0.3%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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