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Notice Announcement

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玻璃法律服务项目预中标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2 16:22阅读次数:
分享到:
0

一、项目名称:恒通玻璃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

三、项目概况:兴泰资产与恒通玻璃等借款纠纷一案需采购法律服务,案件标的额约为4583万元,服务期限为一审、二审、执行阶段。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参与报价的单位: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六、评审标准:综合评分。

七、预中标单位及价格

单位名称: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报价:10.2万元。

八、公示期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7日,若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异议。

联系人:马明春,电话:0551-63753712。

一、项目名称:恒通玻璃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

三、项目概况:兴泰资产与恒通玻璃等借款纠纷一案需采购法律服务,案件标的额约为4583万元,服务期限为一审、二审、执行阶段。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参与报价的单位: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六、评审标准:综合评分。

七、预中标单位及价格

单位名称: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报价:10.2万元。

八、公示期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7日,若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异议。

联系人:马明春,电话:0551-63753712。

24小时服务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