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选聘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的公告
各金融机构: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控股”)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依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此次发行工作的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负责本次超短融的注册、发行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超短期融资券
(二)发行额度:
不超过6亿元,最终以实际申报额度为准;
(三)期 限:不超过270天;
(四)发行计划:由兴泰控股根据资金需求状况,择机发行;
(五)发行方式:公募;
(六)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服务内容
1、 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以上主承销商资格,熟悉相关产品发行程序;
2、有熟悉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并具备会计、法律知识;
3、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下同)内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过自律处分的声明书;
4、近3年内未出现过主承销的超短融未完成销售情况,未发生挪用客户资金交易结算资金进行余额包销行为,并出具承诺函;
5、负责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和发行后服务;
6、 负责协调超短融发行过程中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各专业机构相关事宜,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
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材料
(一)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的情况下才提供);
(二)技术文件
1、投标人简介及竞争优势;
2、提供投标人最近一期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分类结果证明材料;
3、提供投标人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内作为主承销商,成功在全国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数量,包括每个项目的名称、发行时间、利率及年限;投标人近3年超短融承销排名情况;(附万得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投标人安排的本次产品发行团队介绍,参与团队工作人员的资格及其在资本市场发行超短融的成功案例;
5、本次注册、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不限于发行条件、募集资金用途、发行规模、发行期限、销售策略、包销能力及发行利率的分析等;
6、发行工作时间安排,确保按时完成注册、发行工作的措施;
7、承销费报价,报价按总承销率方式提交,为一次性承销费率,承销费=总承销费率*实际发行额度;
8、与兴泰控股集团本部的历史合作情况,包括截止2018年12月31日间接融资(长、短期贷款)规模、近3年投资兴泰控股债券规模、近3年是否担任过兴泰控股公开发行债券类产品承销商等情况,并分别提供相关合作证明材料;
9、其他有利于本次发行工作的补充材料。
四、方案提交
1、投标人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以及技术文件等纸质材料按投标材料序号顺序装订成册密封,纸质版一式六份,文件需投标方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下午5:00,过期将不再接收,请投标人自行把握好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88号兴泰金融广场2206室(纪检监察室孙女士收)。
五、开标
1、开标时间:拟定于2019年3月26日下午2:3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88号兴泰金融广场2409室(24楼小会议室);
3、评委组成:兴泰控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评委,组建主承销商选聘评分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4、兴泰控股纪检监察部专职人员对本次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5、评审办法:采用综合打分评价法,评委根据《评分细则》分别就发行能力、服务方案、承销费用、历史合作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取评委平均分为投标方最后得分,得分最高者为初选中标人。
6、中标人的确定:兴泰控股在确定初选中标人后,将相关方案按程序向国资委报批,国资委核定方案后方可确定最终中标人,并书面函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88号兴泰金融广场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0551-63753810